车祸人伤出院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相关司法解释,受害者可以获得的赔偿通常包括以下项目:
医疗费:
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收款凭证、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确定。
误工费:
根据受害者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护理费:
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护理人数和护理期限确定。
交通费:
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住宿费:
受害者及其陪护人员因治疗需要住宿产生的费用。
住院伙食补助费:
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之一。
营养费:
根据医疗机构或鉴定机构的意见确定。
残疾赔偿金:
如果受害者因伤致残,根据残疾程度和相关标准计算。
残疾辅助器具费:
受害者因残疾需要辅助器具的费用。
精神损害抚慰金:
在特定情况下,如受害者精神受到严重伤害。
后续治疗费:
包括器官功能恢复训练、适当的整容费及其他根据医疗证明或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
其他财产损失费:
如有其他因车祸导致的直接财产损失。
赔偿的具体数额通常由法院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和相关证据判定。如果对赔偿有异议,受害者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如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来解决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