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投标的结束时间主要取决于 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二十日。
此外,投标有效期通常从开标的时间开始算起,并在标书中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承诺的一个时间终止。常用的时间段有45天、60天、90天等。投标有效期的终止时间是从开标时间开始算起,按标书中约定的时间段为止。
因此,投标结束时间具体为: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
从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二十日。
投标有效期:
通常从开标时间开始算起,按标书中约定的45天、60天或90天为止。
建议在编制投标文件时,仔细查阅招标文件中的相关规定,确保在投标有效期内完成所有必要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