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案需要填写的内容根据案件类型和具体情况有所不同。以下是公安司法机关和人民法院在立案过程中需要填写的内容:
《立案报告表》
填报单位
案别
编号
发案时间和地点
伤亡情况及财物折款
案情概述
承办人员姓名及填表时间
《立案请示报告》
经本机关或部门负责人审批后制作
《立案决定书》
由负责审批人签名或盖章
《不立案通知书》
工作人员制作
-有关负责人同意后,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
控告人如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自诉案件的立案材料
包含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
原告的姓名、性别、民族、年龄、出生年月日、身份证号、住所、联系方式
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
当事人信息
姓名(自然人)/企业名称(法人或其他组织)
性别(自然人)
年龄(自然人)
职业(自然人)/企业类型(法人或其他组织)
住所地(自然人)/注册地址(法人或其他组织)
联系方式(电话号码、电子邮件等)
被诉对象信息
同当事人信息
案件概况
案由:简要描述案件的主要内容和纠纷焦点
要求:明确阐述申请人对于案件的诉讼请求或诉前要求
证据材料
提供证据材料的名称及数量
证据材料的主要内容:简要描述每个证据材料的内容,并说明与案件的关联性
证据材料来源:说明证据材料的获取方式,如调查取证、合同、报告等
辩护/代理人情况
辩护人/代理人姓名
律师事务所名称(如果有)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如果有)
公安机关立案申请书
申请人信息:填写申请人的相关身份信息
被申请人信息:填写被申请人的相关身份信息
申请事项:根据事实进行描述,清晰阐述请求公安机关追究被申请人刑事责任的依据
文书制作提示
填写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人审批后发放的立案或者不予立案编号
填写案件来源登记表和核查取得的材料
核查情况及立案/不予立案理由:写明涉嫌违法行为、涉嫌违反的法律规定,以及立案或者不予立案的建议并说明理由
民事案件立案材料
民事起诉书
原告身份证复印件
主要证据材料目录及复印件
授权委托书(如委托他人诉讼)
被告为单位的,提供被告工商基本信息
刑事案件立案材料
起诉状正本及副本
证明原告主体资格的材料
证明被告主体资格的材料
受委托代为起诉的,提交授权委托书
证明刑事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材料,如公安机关的报案材料或法医鉴定等
请根据具体案件类型和实际情况填写相关表格和材料,以确保立案过程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