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CR(Forwarders Certificate of Receipt)是货运代理人收讫货物证明,通常在以下情况下使用:
节省时间和运费:
在FOB(Free on Board)条款或EXW(Ex Works)条款下,买方控制货物运输,卖方为了节省时间和运费,可能选择使用FCR代替提单。
货物控制权的确定性:
FCR不具备物权凭证的特点,也不具备转让的性质,因此卖家可能无法确保对货物的控制权。
收汇风险:
FCR上通常会注明“货物将直接发送收货人”,这意味着卖方接受了货物直接交付给买方,这可能对卖方的收汇带来风险。
提单的可转让性:
提单是物权凭证,可以在不同持有人之间转让,而FCR不具有这种可转让性,货物只能交给FCR上记名的收货人。
国际货运代理的使用:
FCR是国际货物运输代理协会联合会(FIATA)推荐使用的单据,便于货运代理人内部操作。
总结来说,签发电路收据(FCR)主要是为了在特定贸易条款下,为买卖双方提供便利,尤其是当买方希望控制运输过程并节省成本时。然而,这也意味着卖方在货物控制权、收款安全等方面可能面临一定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