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准逮捕后到开庭的时间并没有一个固定的期限,它 取决于案件的具体情况,包括案件的复杂性、证据收集的进度以及法律程序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以下是一些关键的时间节点:
侦查阶段:
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的侦查羁押期限通常不得超过二个月。如果案情复杂,可以经上级公安机关批准延长,但总时长通常不应超过12个月。
审查起诉阶段:
人民检察院在接到公安机关移送的案件后,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并决定是否提起公诉。
审判阶段: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综合以上各点,逮捕后到开庭的时间大致如下:
一般情况下:三个月内(包括侦查、审查起诉和审判阶段)。
复杂情况:如果案情复杂,则可能延长至12个月以内。
因此,逮捕后多久开庭并没有一个确定的时间,但大体上会在几个月内完成。如果需要更具体的时间,建议咨询当地的法律专业人士或相关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