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从立案到判决所需的时间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具体而言,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 四十五日内结束。如果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
因此,一般情况下,劳动仲裁案件应在45天内结束,最迟不超过60天。然而,实际审理过程中可能会因各种特殊情况导致延期,如案件复杂、需要进一步调查取证或当事人要求延长审理期限等。在这些情况下,仲裁委员会会书面通知当事人延期,并说明延长的原因和期限。
综上所述,劳动仲裁从立案到判决的时间主要取决于案件的复杂程度和仲裁委员会的处理效率。在大多数情况下,案件可以在45至60天内得到裁决,但在特殊情况下,可能会延长至更长的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