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密规定是指为了保守国家的秘密、机关或单位的商业秘密以及其他需要保密的信息而制定的一系列法律、法规和行为规范。这些规定旨在防止敏感信息泄露,保护国家安全和利益,维护个人和组织的权益。以下是一些主要的保密规定:
不泄露秘密
不该说的秘密不说,不该问的秘密不问,不该看的秘密不看,不该记录的秘密不记录。
不在私人交往中涉及国家秘密和本行秘密。
不在公共场所办理、谈论属于国家秘密和本行秘密事项。
不在没有保密保障的地方和设备中处理、存储国家秘密事项和本行秘密事项。
不携带秘密材料到公共场所、家中及从事参观、游览、探亲、访友等活动。
不用普通电话、传真、明码电话、普通邮件传递秘密事项。
举报保密
举报中心对于不愿意公开姓名和举报行为的举报人,应当为其保密。严禁将举报材料转给被举报单位和被举报人。
技术秘密保密
受许可方应对供方转让的技术秘密承担保密义务,保证不将这些技术秘密泄露给第三方。
法律依据
《宪法》第五十三条明确规定公民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中的保密规定。
《保密法》第三条规定一切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政党、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公民都有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
《保密法》第二十四条至第二十六条规定了机关、单位在涉密信息管理和国家秘密载体管理方面的具体保密要求。
特定领域的保密事项
涉及国家安全和利益的事项,泄露后可能损害国家在政治、经济、国防、外交等领域的安全和利益的,应当确定为国家秘密。
纪检监察机关办案保密
纪检监察机关办案工作保密规定,确保办案中严格保守国家秘密。
涉密载体管理
制作、使用、存储和销毁涉密载体时应遵守保密规定,确保国家秘密信息的安全。
商业秘密保密
商业秘密的保密主体一般仅限于涉密岗位的劳动者,其他知晓秘密的人员也应当承担保密责任,并应明确约定保密期限。
这些保密规定适用于不同领域和场合,要求相关人员和组织严格遵守,以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