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保全权是指 法律赋予债权人保护其债权实现的权利。当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对第三人的权利或不当减少其财产,从而危及债权的实现时,债权人可以依法采取一定的措施来保障自己的权益。这种权利包括 债权人的代位权和撤销权两种。
债权人的代位权
指当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对第三人的到期债权,损害债权人的利益时,债权人可以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
债权人的撤销权
指当债务人通过某些行为(如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等)不当减少其财产,从而损害债权人的利益时,债权人可以请求法院撤销这些行为。
通过这两种权利,法律旨在恢复债务人的责任财产,确保债权人的债权得到清偿,从而维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建议:
在实际操作中,债权人应积极行使这些权利,以保障自己的债权能够顺利实现。如有需要,可以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以确保自身权益得到充分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