伪造支票是指 仿照真实支票的形式、图案、颜色、格式,通过印刷、复印、拓印、绘制等制作方法,非法制造支票进行犯罪行为。具体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
签发空头支票:
即在没有足够资金的情况下签发支票,意图在到期时无法兑现。
模仿他人签名:
假冒他人名义在支票上背书转让票据。
盗取他人印章:
使用盗取的印章签发支票。
私刻他人印章:
非法雕刻他人印章,以该印章签发商业汇票。
使用他人从银行领取的支票用纸签发支票:
非法使用他人已经领取的支票用纸进行签发。
伪造支票的行为不仅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关于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罪的规定,还可能涉及其他相关问题,如票据法中的伪造签章等。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建议:企业和个人应严格遵守金融票证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避免参与任何形式的伪造、变造金融票证行为,以维护金融市场的稳定和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