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退的审批通常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具体流程如下:
提出申请:
职工因病或非因工致残,由所在单位向人社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医疗证明。
复查评审:
劳动能力鉴定部门组织医疗专家对申请人进行病情复查,并给出专业鉴定意见。
审批和结果通知:
专家组根据申请人的具体情况提出意见,人社部门根据这些意见进行审批,并将结果通知申请人。
办理退休手续:
在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情况下,由企业相关部门联合出具公示证明,并持退休审批表到市劳动保障局养老保险科办理退休审批手续。
养老金待遇:
病退职工计算养老金待遇时,通常使用新办法计算,取消新老办法对比。
请注意,具体流程可能因地区和单位而异,建议咨询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获取详细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