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核结论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复核申请人基本情况:
包括复核申请人的姓名、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
申请复核的主要事项、理由和依据:
详细列出申请人提出复核的具体事项、申请理由以及支持这些理由的相关证据或依据。
复核意见:
根据复核结果,明确表达是否接受申请人的复核申请,如果不接受,需说明不接受的理由;如果接受,需详细说明复核结论和相应处理意见。
复核结论应当加盖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复核专用章,以确保其法律效力。
建议复核结论应清晰、明确,并且具有可操作性,以便于执行和后续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