纠集殴打是指 两人或两人以上事先预谋,恃强凌弱,共同故意对他人进行殴打的行为。这种行为通常表现为纠集多人对一人或多人进行暴力攻击,可能涉及寻衅滋事、故意伤害等违法行为。
具体来说,纠集殴打可能构成以下几种法律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规定的殴打他人或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根据情节轻重,可处以拘留和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规定的聚众斗殴罪,是指为了报复他人、争霸一方或其他不正当目的,纠集众人成帮结伙地互相进行殴斗,破坏公共秩序的行为。聚众斗殴罪可受到相应的刑事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的寻衅滋事罪,其中包括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行为。纠集多人殴打一人,如果出于寻求刺激、发泄情绪、逞强耍横等无端生事的动机,破坏社会秩序,可认定为寻衅滋事行为,情节严重时可构成寻衅滋事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的故意伤害罪,如果纠集多人以伤害他人身体健康为目的,致使他人身体损伤达到轻伤及以上程度,可构成故意伤害罪。
综上所述,纠集殴打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可能涉及多种罪名,具体的法律后果取决于行为人的具体行为及其严重程度。建议遵守法律法规,尊重他人的人身安全和权利,避免参与此类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