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补助的申请手续如下:
准备材料
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及相关证明材料。
身份证、户口本。
低保证明、困难情况证明或住院发票、住院证明、病历等(根据具体补助类型所需)。
提交申请
前往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提交书面申请。
如无法亲自办理,可委托法定监护人、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其他委托代理人代为申请。
受理与初审
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受理申请并进行初审。
初审合格后,材料报送至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定。
审定与发放
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定合格后拨付补贴金。
补贴资格审定合格的残疾人自递交申请当月计发补贴,通过金融机构转账存入残疾人账户。
定期复核
建立残疾人两项补贴定期复核制度,实行应补尽补、应退则退的动态管理。
建议:
残疾人应提前准备好所有必要的材料,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如有任何疑问或困难,可及时向当地残联或民政部门咨询寻求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