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罚类型主要包括主刑和附加刑。
主刑包括:
1. 管制:对犯罪分子不予关押,但限制其一定自由,由公安机关执行和监督。
2. 拘役:短期剥夺犯罪分子的自由,拘禁在拘役所。
3. 有期徒刑:剥夺犯罪分子一定期限的自由,期限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
4. 无期徒刑:剥夺犯罪分子的终身自由。
5. 死刑:对犯罪分子实施最严厉的刑罚,剥夺生命。
附加刑包括:
1. 罚金:强制犯罪分子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额的金钱。
2. 剥夺政治权利:剥夺犯罪分子参加国家管理和政治活动权利的刑罚。
3. 没收财产:将犯罪分子的违法所得或者用于犯罪的财产予以没收。
此外,对于犯罪的外国人,可以独立适用或者附加适用驱逐出境。
需要注意的是,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是两种不同类型的处罚方式,行政处罚包括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和行政拘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