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安置房的手续包括以下步骤:
签订买卖合同
双方当事人需携带身份证、户口簿、婚姻证明、产权调换合同或房屋购销合同、测绘调查表、平面图、完税凭证等材料,签订安置房买卖合同。
提出申请
向当地县、市土地管理部门提出拆迁安置房变更登记申请,并到房管局办理过户手续。
提交必要材料
拆迁前个人房产证原件或房产证注销证明、安置房房屋产权证、拆迁安置协议、安置单位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安置单位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书、安置人身份证复印件、房屋权属登记申请表等。
缴纳税费
核税缴税,办理安置房产权变更登记。
办理房产证
先给该安置房办理房产证,然后才可以进行过户。办理房产证的条件是房产住满5年。办理房产证后可以按照正常的流程进行过户,流程包括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在合同里面写明双方的约定、付款方式、过户等步骤。
领取房产证
领取房产证时需在公司权证人员的陪同下,本人带身份证原件、交易收件单领取(收件担保方保管)。
注意事项
交易时确定卖方双证齐全,买卖合同必须由产权证上所有共有人亲自签字才会生效,应防止代签或漏签。整个交易过程中涉及的各项费用并非一次性收取的,因此事前一定要尽量明确所有明细费用,以避免中途添加各项杂费。选择威望较高知名人士或正规房地产中介机构作为交易双方的资金、房屋交割的监管方,确保交钱后能顺利过户,或过户后房与款两清。
以上是购买安置房的基本手续,具体流程和所需材料可能因地区和具体情况有所不同,建议在办理过程中咨询当地相关部门或专业律师以确保顺利完成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