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需要以下材料:
投诉举报登记表或 咨询登记表。
劳动者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被举报投诉用人单位的企业信息,包括名称、地址和电话。
被举报投诉用人单位的违法事实。
劳动关系证明材料,如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发放的工作证、上岗证、工资支付凭证、考勤记录等。
其他与投诉请求事项有关的证据材料。
投诉书,应当载明投诉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住所和联系方式,被投诉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劳动保障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事实和具体投诉请求事项。
授权委托书(如果委托他人进行投诉)。
建议投诉人在准备材料时,确保所有文件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并按照劳动监察大队的要求进行提交。